位置: 首页 >  调查 >  详情

两部门: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、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

作者:new01 来源:证券时报2023-08-02 12:42:54


【资料图】

证券时报e公司讯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》。其中提出,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、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,免征增值税。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,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,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;未单独核算的,不得免征增值税。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、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。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。

标签:

上一篇: 苏州常熟8.6亿元成交2宗宅地 地块要求不得建设带私家花园低层住宅
下一篇: 最后一页